1、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应当采取自行或者委托的方式对新录用、聘用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2、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3、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完善职业培训与职工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4、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在职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