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职工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二)维护矿山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三)及时报告危险情况,参加抢险救护。矿山职工享有以下权利:(一)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二)对于领导人或者上级单位危害安全的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三)按照规定领取和使用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四)参加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革新活动,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