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员工富余单位将劳动者借出至缺工单位共享用工的,不改变借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但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变更后的内容也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发生劳动纠纷,出借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根据签订的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