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人是户外广告和招牌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安全管理责任:
(一)建立户外广告和招牌的维护管养、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制度并组织落实,做好台账记录和管理;
(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招牌,采取加固或者拆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启动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等安全防范措施;
(三)遇到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四)每年委托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机构对大型户外广告进行安全检测,并且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维护、整修或拆除。设置人应当于安全检测报告出具之日起五日内将报告提交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