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规定,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有效期为:(一)电子显示装置的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有效期最长为五年;(二)其他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有效期最长为三年。利用公共场地、公共设施等公共载体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许可有效期限不得超过公共载体使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