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深圳著作权许可合同种类有哪些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深圳著作权许可合同种类1出版合同
出版合同是指著作权人许可出版者行使其作品的出版权的协议。所谓出版权实际上是复制权和发行权之和。由于作品的主要形式是图书和文章,故出版合同可以大体分为图书出版合同和文章发表合同。
深圳著作权许可合同种类2.表演合同
表演合同即著作权人许可表演者行使其作品的表演权的协议。
除了属于合理使用范围内的表演而外,表演他人作品都应该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如果表演的是经过演绎创作的作品,例如是外国人创作的作品的中译本,又如是由小说改编成的剧本,则不仅要征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还要征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
签定表演合同的人可以是表演者,也可以是组织演出活动的人。
深圳著作权许可合同种类3.录制合同
录制合同是指著作权人许可录制者行使其作品的录制权的协议。
依据第39条第1、2款的规定,录制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该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如果被录制的作品是演绎作品,则还应取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
深圳著作权许可合同种类4.播放合同
播放合同是指著作权人许可播放者行使其作品的广播权的协议。
根据规定,播放者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时,应该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另外,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影视作品也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