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小食杂店,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拟经营食品类别的说明;(二)经营场所平面图;(三)食品安全承诺书。小食杂店指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面积小,从事食品零售的经营者,但以连锁方式经营的除外。仅从事食用农产品销售的,不需要办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