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黑龙江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该提前进行全项检验的情形是哪些

黑龙江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该提前进行全项检验的情形是哪些

2024-01-19284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下列情形下,应当提前进行全项检验:
(一)首次出厂销售前;
(二)停产后重新生产前;
(三)原料和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前。
每年至少委托全项检验一次。原始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一年。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反馈】
您可以了解以下内容
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公司经营范围怎么改?
公司设立失败谁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有哪些责任?
合伙人未按合伙协议出资怎么办?
企业名称设立有什么限制?
立即预约律师已有655人参加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