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广州市的民办幼儿园不得聘任哪些人员

广州市的民办幼儿园不得聘任哪些人员

2024-01-18178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幼儿园不得聘任有下列情形的人员:
(一)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品行不良、损害幼儿利益,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
(三)经有关医疗机构鉴定患有精神性疾病、有精神病史、慢性传染病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疾病的;
(四)有性侵害、性骚扰、虐待儿童等不良记录的;
(五)有吸毒、酗酒行为的;
(六)其他可能危害幼儿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反馈】
您可以了解以下内容
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公司经营范围怎么改?
公司设立失败谁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有哪些责任?
合伙人未按合伙协议出资怎么办?
企业名称设立有什么限制?
立即预约律师已有655人参加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