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则不同,它的标的是无形的人类精神与智力活动的成果,是思想或情感的一定表现,故著作权的独占性完全出自法律的规定,而不是由于标的物本身的性质。
正因为如此,著作权标的一旦公开,同一作品就可以同时被多数人使用,只要其不与法律规定相悖即不会构成侵权。由于著作权与所有权的标的不同,互不排斥,因此这两种权利可以同时存在。
1、著作权客体具有无形性,而所有权的客体是有形物体。
2、著作权对象利用的特殊性。所有权只能对有形物体进行物质上的利用,而作品则具有上演、广播、发行等特殊利用方式。
3、著作权权能的可分性。对于所有权不能就同一内容数次处分,而著作权的同一权能却可以处分多次。
4、著作权存续的有限性,所有权存续是永久的,只要原物不灭失,所有权就将永远存在。
5、著作权具有人身依附性,而所有权则表现为单独的财产权性质
6、标的不同:所有权的标的是动产和不动产等有形物,所表现为对有形物的支配权。著作权标的是无形的人类精神和智力活动的成果,思想或情感的一定表现。
7、权利的完整性不同:所有权作为绝对权利,其属性最为完整,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