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五)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六)按照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七)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八)落实消防车通道标识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九)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十)组织扑救初起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十一)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