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举办者与场内经营者应当签订商位出售或者租赁协议,协商约定下列事项:(一)场内的商位总数、设置布局;(二)出售、租赁商位的具体位置和面积;(三)商位出售或者租赁的年限、费用;(四)商位转让、转租的条件;(五)商品划行归市和陈列规范要求;(六)水电、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的配备标准、维护和更新改造责任;(七)市场物业管理情况及物业管理费用;(八)市场广告宣传投入;(九)财产保险;(十)开业时间;(十一)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