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石家庄市不得经营下列畜禽、肉品:(一)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二)依法应当检疫检验而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三)腐败变质或者注水、注入其他物质、掺杂、感官性状异常以及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四)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