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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的轨道交通企业应该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履行哪些义务

2024-01-13117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
(一)建立公共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卫生管理、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等措施,保持车站和车厢整洁、卫生;
(二)合理设置自动售票设施和人工售票窗口,规范提供售(检)票服务;
(三)保持售票、检票、电梯、车辆、通风、照明等设施完好;
(四)保持出入口、通道畅通,无障碍设施完好;
(五)在车站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医疗急救箱等必要的救护设备,在列车上配备急救箱、急救包等必要的救护设备;
(六)合理配置车站卫生间和母婴设施;
(七)为老、弱、病、残、孕和携带婴幼儿的乘客提供便利服务,并在列车内设置专座;
(八)维护车站秩序,安排工作人员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九)使用轨道交通安全监控设备时有效保护乘客隐私;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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