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向乘客提供以下的信息服务:(一)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向乘客提供列车到达、间隔以及安全提示等信息;(二)在车站醒目处公布首末班车行车时刻、列车运行状况提示和换乘指示;(三)在车站提供问讯服务,车站工作人员在接受乘客问讯时,应当及时准确提供解答;(四)需要调整首末班车行车时间,或者发生非正常情况、设施故障影响正常运营时,及时通过多种信息发布手段对乘客进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