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司的合并分立进行区分,如公司合并则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继;如公司分立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但分立前与债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