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方面是其具有专有性。所谓的专有性又被人们称为是独占性。这种专有性指的是这种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对申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的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一无二的制造权,使用权、销售权和进出口的权利。
第二方面是其具有地域性。所谓的地域性是指每个国家有每个国家的法律,一个国家要按照本国所规定的有关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的法律去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这种专利权仅仅是在该国家所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并且对除其本国外的国家没有任何的法律效益更不会对其进行承担任何保护的义务。
第三方面是其具有时间性。所谓的时间性是指享有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是在我国所规定的法律范围内享有对其发明创造进行生产、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权利。
第四方面是其具有期限性。我国的法律规定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是有保护期限的,当然开始进行计算的时间应该是在是从申请专利的那一天。通常情况下期限是在5年到10年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