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怎么办?复活商标,我们从这四步做起。首先,商标的部分驳回,并不意味着商标的“死刑”将至,倘若商标权人加以商标驳回复审的跟进,商标重新“复活”亦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收到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怎么办
1,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接收到通知书即日起,应当快速审视、决定是否执行驳回复审的权利,因为复审期限仅有15天,除去收集、撰写材料的时间,留给商标申请人的时间可能只有6~7天,逾期将自行承担后果!
2,其次,审查商标局发送的《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根据给出的驳回意见,快速审视自身情况,对商标驳回复审成功率作出初步预估;
3,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家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对驳回通知书进行专业分析。同时,提供商标使用情况、证明等资料,根据商标的实际价值,最终作出是否执行驳回复审的处理;
4,全权交付给商标代理机构服务,配合代理人准备所需资料,等待复审工作的跟踪汇报。
商标部分驳回的理由有哪些?
1,绝对理由:违反商标法第十、十一、十二、十六条规定的,使用国家名称、军队标志、县级别以上地名、通用名称等明令禁止使用的标识作为申请商标,一律不予注册;
2,相对理由: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商标近似、商标缺乏显着性等,此类可以选择商标驳回复审,以争取拿下商标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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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