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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吧,驰名商标这么好,谁不想成为“它”啊!

2022-01-19169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驰名商标这么好,谁不想成为“它”啊!驰名商标这么好,谁不想成为“它”啊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包括?化妆品与矿泉水,在一般人的普世概念里,是差得很远的两款商品吧。在商品与服务分类表里,也既不是相同类别,其间也没有构成相似。但是最近呢,就有一家化妆品公司,硬是把同名的矿泉水商标给异议掉了。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承认吧,驰名商标这么好,谁不想成为“它”啊!

原因只有一个——损害了驰名商标的权益!

因为认江苏省盐城悠尚广告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旁氏”商标,损害了其对驰名商标“旁氏”所享有的权益,联合利华公司在华展开了一场历时8年多的没有硝烟的战争,最近终于宣告停止。

这枚被异议商标是悠尚广告于2009年2月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饮料水、矿泉水、啤酒、果汁、无酒精饮料等第32类商品上。在2024年4月,通过初审并进行公告。

在公告期内,联合利华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理由是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日前,原英国尤尼利弗公司1989年在我国申请、1990年被核准注册、指使用在爽身粉、面部化妆品等第3类商品上的“旁氏”商标,已于1996月1月被核准转让予联合利华。

而该枚引证商标已在中国成为面部化妆品等商品上的驰名商标,因此主张被异议商标构成复制、摹仿,误导公众,损害自己权益,要求商标局对其不予核准注册。

商标局于2024年7月实现了联合利华的这一愿望,而悠尚广告迅速于同年8月向商评委提出异议复审申请。到了商评委这里,则表示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在矿泉水等商品,与引证商标赖以驰名的化妆品商品完全属于风马牛不相及的行业,从而认定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不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对其予以了核准注册。

于是引来一系列的联合利华告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中院判决结果令商评委不服,又告到北高院等一系列诉讼之后,终于在2024年迎来最终结果。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承认吧,驰名商标这么好,谁不想成为“它”啊!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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