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区别 地理标志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区别是什么?地理标志已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青睐,其体现出的重要性日益突出,那么,地理标志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区别是什么?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地理标志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地理标志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区别
1、内涵不同
商标可以在使用或申请时设计,商标的内涵也因为注册人、使用人的商标设计的理念不同、商标指向的商品的类型不同、商标维护的手段等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内涵。
而地理标志产品就是该一地域精华的特色产品,是当地人民经过几百年乃至上千年的摸索而寻找到的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的最佳结合点。
因此,每个合格的地理标志不仅指向特定的特色产品,而且还代表着生产出特色产品的特殊自然环境、生态建设、文化传统和生产方式,具有极其丰富的内涵。
2、主体不同
商标注册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事实上,也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而地理标志保护的申请主体应当能够代表整个地理标志产业的利益,如产业协会或类似的主体,而不应当由某一个自然人、企业来申请。
3、构成要件不同
注册商标的构成要件比较简单:由法律规定的构成要素组成,标识具有识别性即可。
而地理标志的构成要件相当复杂,人们比较认可地理标志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地理标志的标识具有识别性,并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2)地理标志标识的商品具有一定的质量特色;
(3)地理标志标识的产品具有明确的产地范围;
(4)地理标志标识的产品的特色与产地的自然因素及人文因素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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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地理标志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区别是什么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