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导致商标权丧失的原因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主体灭失
注册商标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被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终止。
(2)三年未使用
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3)商标争议
注册商标发生争议也是商标被依法撤销,从而导致商标权利丧失的重要原因。
(4)注册商标未续展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5)商标淡化
如果商标的所有人对商标使用、保护不当,尤其是驰名商标,则有可能使该商标逐步自然转化成为家喻户晓的商品的通用名称,进而使商标失去显著性,最终使权利人丧失对该标志的独占垄断权。
(6)注册商标转让和移转
商标转让人自签订转让协议时即丧失商标权,还有一种方式造成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变更,就是注册商标的移转。即原注册商标所有人破产,其注册商标被法院强制迫卖;或者因欠别人的钱,被法院判决转让给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