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机构就是我们常说的给从事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管的商标事宜代理业务的,而这样的机构才是具有相关资质的,这样的情况下则是应该向相关的商标局备案,那么商标代理机构如何注销?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浅谈关于商标代理机构如何注销
商标代理机构如何注销
商标代理机构需要注销其营业登记的,应与委托人就未完成代理事宜签订终止委托协议或者经其同意与他人签订转委托协议。商标代理机构注销营业登记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结算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文件(一式两份):
1.结算申请书(写明申请事项、开户银行、账号、收款人、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
2.工商登记部门出具的注销登记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工商登记部门印章);
3.代理组织已上报商标局业务的清单;
4.证明经办人有权办理结算手续的证件。
申请结算的,拖欠规费的应及时补足,所交预付款有余额的,我局经清算完结后予以退回。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浅谈关于商标代理机构如何注销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