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境外的香港公司来主发起,允许中方企业法人参与出资设立合资融资租赁公司。(请注意:境外的公出资股东,不局限于香港公司,其他国家地区也可以)
2、现阶段对于境外出资股东的存续年限没有作严格限制,通常满足12个月即可,暂不需要出具资信报告。
3、提供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4、提供至少两名董监高人员,如需设立中外合资公司,则需要成立董事会,最低提供4名高管。
5、注册资本最低是1000万元美金,无须实缴到位。
但现在早已停止注册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类的公司也已停批,都是以收购现成的公司为主,不排除部分地区可新注册融资租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