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无形资产投资的所得税怎么处理呢

无形资产投资的所得税怎么处理呢

2023-08-02101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前不久,该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到公司检查时发现了这一情况,并要作相应处理:

(一)按资产评估额1000万元和33%的所得税税率补缴企业所得税330万元;

(二)以故意不列收入认定为偷税,处以罚款;

(三)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其实,该公司的投资业务发生在2005年,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定:

(一)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应在投资交易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二)上述资产转让所得如数额较大,在一个纳税年度确认实现缴纳企业所得税确有困难的,经报税务机关批准,可作为递延所得,在投资交易发生当期及随后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内平均摊转到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

(三)被投资企业接受的上述非货币性资产,可按经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有关资产的成本。

按照上述规定,该公司在2005年进行投资时,应就1000万元的评估增值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账务处理是在账面上借方增加“长期投资”350万元,增加“其他应收款———待确认长期投资”650万元;在贷方增加“资本公积金”670万元,同时增加“递延税款———所得税”330万元。如果330万元的递延税款在得到税务机关批准的情况之下,可以分5年缴纳;如果主管税务机关未认可则需要一次性缴纳。

由于该公司在2005年度投资确认时,并没有如实进行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现被税务部门查出来,就要按规定补缴税款和罚款。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反馈】
您可以了解以下内容
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公司经营范围怎么改?
公司设立失败谁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有哪些责任?
合伙人未按合伙协议出资怎么办?
企业名称设立有什么限制?
立即预约律师已有655人参加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