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销登记在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如在于深圳宝安区办理注销的,请到宝安区的工商登记大厅窗口进行办理,即该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首先拿着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相关事项的咨询,之后领取《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和《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表格并按照要求填写;
2、准备好注销登记的全部材料。由于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注销登记材料应当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决议并且签署准备出具的相关材料;要求材料需要提交原件,而提交复印件的,则需要注明“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并且由公司加盖公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在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注销登记3-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
4、注销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5、分公司注销登记经过工商登记机关审批准后,公司应当持着《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的登记机关办理分公司撤销备案;并且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