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项:一个人(一个股东)注册一家投资公司,注册的资本需要一次到位,不能分期提供资金。
第二项: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投资公司,注册的资本可以分批出资,第一批注册的资本不低于注册的资本总额的20%,其余注册资金可以在5个以内到位年份。
第三项、有一个符合法律要求的营业场所,即公司的注册地址。
第四项、投资公司是一家投资自有资产并作为其主要业务进行投资的公司。它不同于金融信托投资公司,法律已经确认了这种形式的投资公司,因此,应该允许建立投资公司。
第五项、投资公司可以在其名称中使用“投资”一词,并可作为该行业的概念。
第六项、应区分投资公司和直接经营业务的投资业务。投资公司业务范围内的“投资”是指公司在一个行业中投资、行业的范围,并不意味着公司直接经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