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该罪的证件,是指国家机关制作、颁发的,用以证明身份、职务、权利义务关系或其他有关事实的凭证,如结婚证、工作证、学生证、护照、户口迁移证、营业执照、驾驶证等。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
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