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的情况,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向商标局递交撤销申请。那么商标撤三流程是怎样的?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商标撤三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撤三流程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查收商标局寄发的书件。
商标撤三材料:
1、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应注明撤销理由);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标撤三流程是怎样的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