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作品的方式有很多可以与他人合作,也可以对知识进行汇编。不同的作品创作过程造就了不同形式的作品。他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合作的文字作品和汇编作品的区别有哪些呢?华律网知识产权小编为您整理了权的相关知识,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合作文字作品和汇编作品的区别
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1、汇编作品的各作者之间不必具备合意,而文字合作作品要求作者有共同创作的愿望。
2、汇编作品中各作者是成果是可区分的,而文字合作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有时是可分的,有时是不可区分的。
3、汇编作品以编辑人的名义发表,而文字合作作品以合作者的共同名义发表。
汇编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汇编材料本身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而在于汇编人对汇编材料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付出了创造性劳动。在材料的选择或编排上体现独创性的数据库,可作为汇编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由于汇编权是作者的专有权利,因而汇编他人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时,应征得他人的同意,并不得侵犯他人对作品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