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申请办理流程
第一步:排污单位点击“许可证申请”进入许可证申请页面
第二步:在许可证申请页面内点击“我要申报”按钮进入申请资料填写页面
第三步:根据填报页面左侧导航,一步一步填写许可证申请信息,一个页面填写完成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下一步”按钮,填报下一页的内容,也可以点击“暂存”按钮,保存当前填报信息。
第四步:发布许可申请前信息公开。
大厅或服务窗口等其他形式进行公开发布。
第五步:许可申请模块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确认提交后,业务申请填报完成,申报信息提交给管理部门审核。排污单位在提交申请页面,可下载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信息统一提交给企业所在区域市级环保部门(直辖市为区县环保部门),由市级环保部门(直辖市为区县环保部门)分发处理。
第六步:
未提交:已填写申请,但还未提交,可点击操作列的“继续申报”按钮完成业务申报。
已提交等待受理:排污单位的许可证业务申请已提交成功,等待受理中。
审批中:排污单位的许可证业务申请已受理,正在审批环节。
审批通过:排污单位的许可证业务申请已审核通过,排污单位可在各地规定期限内去相关部门领取审批意见和排污许可证正、副本。
补件:排污单位业务办理资料不全,需补齐资料后再次提交申请。
不予受理:企业提交审批部门有误,审批部门打回不予受理。
审批不通过:排污单位不符合相关的规定,不予办理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