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两种情况:
1、对非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需要按规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2、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提醒:
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有偿借贷行为,属于符合(财税〔2024〕36号)规定统借统还的条件的,允许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