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5类商标分类中,茶具属于第二十一类,包括家庭和厨房用小型手动器具,化妆和盥洗室用具,玻璃器皿和由瓷、陶瓷、陶土、赤陶或玻璃制成的某些制品。
【2105】茶具、酒具、咖啡具及饮水用具
茶具(餐具)210209
在45类商标分类中,茶具属于第二十一类,包括家庭和厨房用小型手动器具,化妆和盥洗室用具,玻璃器皿和由瓷、陶瓷、陶土、赤陶或玻璃制成的某些制品。
啤酒杯210032,饮用器皿210034,茶叶罐210038,酒具(托盘)210058,细颈圆酒瓶210063,角形饮水器210086,
碳酸盐水虹吸管210118,酒具210155,吸管(饮酒用品)210178,尝酒器(虹吸管)210178,
茶具210209,茶托210212,茶壶210222,高脚杯210232,有柄大杯210232
滤茶球210248,茶叶浸泡器210248,手工操作的磨咖啡器210254,咖啡具210255,非电咖啡过滤器210256,
非电动咖啡渗滤壶210257,非电咖啡渗滤壶210257,非电咖啡壶210287,
商品商标就是商品的标记。它是商标的最基本表现形式,通常所称的商标主要是指商品商标。商品商标一旦被生产(销售)企业所注册,该企业就拥有对该商品商标的独占专有使用权,并受法律的保护。商品商标可分为商品生产者的产业商标和商品销售者的商业商标。产业商标:是指明确表示商品生产者的商标(又称为制造商标)。
这种商标与“厂商名号”的意义相同,使得商品生产者所生产的商品有生产者的标记,从而与其他的生产者区别开来,并向消费者传达某种商品生产者所含的信息和来源。商业商标:是指销售者(经营者)为了销售商品而使用的商标(又可称销售商标)。
这种商标的重点是宣传商品销售者的标记,而不是商品生产者。使用这种商标的往往是一些有较高声誉和实力的商业企业,他们通过定牌生产含自己商标的商品,从而对消费者作出某种信誉的保障。一般情况下,上述两种商标类型在使用时不作区分,均统一按商品商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