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豆浆机属于商标的第07类【0723】群组。
2.根据尼斯分类表第07类商标明细主要为:
(1)机器和机床;
(2)马达和引擎(陆地车辆用的除外);
(3)机器联结器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
(4)非手动农业器具;
(5)孵化器;
(6)自动售货机。
3.注:搅动机,搅拌机,磨粉机(机器),离心碾磨机,粉碎机,混合机(机器),碾碎机为跨类似群保护商品。但是对于申报限定行业用途的上述商品,应按照行业用途归入相应的类似群,并与对应的上述商品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