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格式如下:
企业名称(盖章)
敬告
1.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本申请书,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印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确认。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使用A4纸。
4.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提交的文件材料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备注
1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1
2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1
3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的身份证明1
4营业执照正、副本各1份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人
年月日
联系电话
注:(1)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后进行查验,并在“备注”栏中填写材料份数。
(2)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通知书。
(3)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