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当事人提出权利主张的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或者是作品中具有版权性的部分。
第二、该作品完成日期早于商标注册日期。
第三,主张权利人为著作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第四,在后商标与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相同或实质性相似。
第五,商标注册人接触过或者有可能接触到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第六,商标注册人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