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
2、受理、审查;
3、核准。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营业执照变更的,换发营业执照。
需要的申报材料如下:
1、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变更企业住所的,应提交新住所证明。
申请变更投资人的,应提交转让协议书或法定继承文件,以及变更后投资人的照片和身份证明。
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
3、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投资人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