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泵,属于商标分类第11类1107群组。
第11类商标的内容是“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
1101照明用设备、器具(不包括汽灯、油灯)
1102喷焊灯
1103汽灯,油灯
1104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不包括厨房用手工用具,食品加工机器)
1105制冷、冷藏设备(不包括冷藏车)
1106干燥、通风、空调设备(包括冷暖房设备),气体净化设备
1107加温、蒸汽设备(包括工业用炉、锅炉,不包括机车锅炉、锅驼机锅炉、蒸汽机锅炉)
1108水暖管件
1109卫生设备(不包括盥洗室用具)
1110消毒和净化设备
1111小型取暖器
1112不属别类的打火器具1113核能反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