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不需要计提,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影响损益,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确认销项税额,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取得合规抵扣凭证并用于准予抵扣增值税的情形,确认进项税额,期末,结转应交增值税即可。
计提是“计算提取”的意思,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企业当期的收入应与当期的成本费用配比,但实务中,属于当期的成本费用并不一定会在当期实际支付,则就需要先计算提取出来,待实际支付时再结转。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按期预缴,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之内办理汇算清缴,所得税费用实际归属期与实际缴纳期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需要计提。
但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原则上增值税不影响损益,所以一般情况下,增值税无需计提。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以及不动产,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确认销项税额,具体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