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驰名商标的法律特征。“驰名商标”是指在一个国家相当大的区域内为公众所熟知,具有极高商品或服务质量信誉和品牌影响力的商标。可见,驰名商标未必是注册商标,而且,商标是否驰名,是一种客观存在.在具备一定的条件下,就可以获得法律的认定与保护。
对驰名商标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涉及的问题较多,包括认定驰名商标的主体,认定的标准、效力,以及对侵犯驰名商标权行为法律责任的追究等。
实践中,往往存在将“驰名商标”与地方范围内的“名牌产品”产生混淆的情况。实际上,这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驰名商标的影响范围能辐射到国家或国际范围内,并具有认定的法律依据。至于后者的认定,目前尚无统一法律依据,而且仅仅是局限于某一具体的地域范围的影响力。
我们所说的驰名商标认定的法律依据,是指“驰名商标”的权利人可通过法律规定的行政程序或司法程序确认“驰名商标”的事实,从而提前获取主张权利的“权利证明”,为获取法律的扩大保护,有效制止侵权行为,创造法律上有力的证据条件,这也是企业力争“驰名商标”保护的法律原因和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