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同意将在国际分类第类“”商品/服务上的“”(注册号:)转让给乙方。
(商标图样)
2.商标转让使用合同中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本次转让费共人民币整,由乙方在合同签署后交付。
3.甲方应保证没有任何第三方拥有该转让商标的权利,并保证甲方未拥有其他相近似的注册商标或申请注册的商标不与转让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
4.甲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未经乙方许可,不再拥有使用该商标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和赔偿责任。
5.本商标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转让费用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应予提供证件文书方面的协助。
6.此商标转让使用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7.商标转让使用合同中如果商标转让申请因甲方的原因未被商标局批准,甲方应全部返还转让费。
8.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起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