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集团章程;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理事会决议);
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6、集团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核名申请书、核名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