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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有哪些特别的情形呢

2024-01-01101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1)职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为中国破产法上的职工债权。职工不必申报。

(2)利息请求权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破产申请受理前的利息,随本金一同申报。

(3)待定债权

叉称“或然债权”,是指其效力有待确定的债权,包括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这些债权可以申报,但必须说明其待定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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