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开业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指的是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
(二)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
(三)经营范围,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
(四)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
(五)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