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2.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3.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4.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
5.交纳商标评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