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带薪休假:《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初期设计是为了解决职工购房需要。目前也确实解决了很多职工一部分购房问题。住房公积金按照不同城市规定的缴纳比例不同为5%-12%,但最高不超过12%。单位未依法建立和缴纳的,可投诉。本项不属于劳动人事仲裁范围。
3、高温津贴:顾名思义就是在高温期间室外工作人员支付的货币性质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4、法定假期: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目前的法定休假是11天。如果这11天,不幸被安排上班的话。企业需要支付3倍工资的噢。不可以以调休的方式替代。
5、住房优惠福利:《教师法》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6、医疗福利: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
7、补充保险和福利:《集体合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补充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补充保险、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