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四、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五、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
六、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七、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八、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九、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十、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11、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