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期未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向税务机关办理零申报手续,并注明当期无应税事项。
通俗地讲,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如11月申报所属期为10月份)没有发生应税收入(销售额),同时也没有应纳税额的情况,称为零申报。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连续三个月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列入重点关注对象!
通常情况下,税务机关认定半年以上为长期零申报。
如果企业正在筹建期,处于亏损状态,企业只对所得税一项进行零申报。这一做法也属于未如实申报,违反相关规定,所以即使没有开票也要进行每月的记账,才能生成数据申报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