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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附加税需要计提和结转吗

2024-01-011445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是的。

  按照权责发生制,增值税和附加税都需要当月月末计提,次月纳税申报日之前缴纳,一般每月15号为纳税申报截止日,遇到节假日则顺延。

  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销项抵减进项后的余额转出至“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若销项小于进项则将销项余额转平,账面留下进项税额余额即可。

  附加税包含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1、城建税额=(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2、教育费附加=(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教育费附加税率

  3、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现行制度规定,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提取比例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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