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注册集体商标的方式保护原产地名称,在商业中可以标明商品或服务地理来源的标志或标记可以构成集体商标。
(2)通过注册证明商标的方式保护原产地名称
(3)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选择注册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方式保护。
获准国际注册后,各成员国(在规定期限内声明不保护该原产地名称的除外)都应保护该原产地名称,禁止本国的任何产品的生产、经销者不经许可而使用该原产地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