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的证券的信息依法公开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
根据《证券法》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可知,证券发行申请经核准,发行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证券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在发行的证券的信息依法公开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发行人不得在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前发行该证券。